發(fā)布時間 : 2011-11-07 14:37:03 來源 : 金站網(wǎng) 瀏覽次數(shù) :
“雅虎酋長”楊致遠如今面臨可能被趕出公司的窘境
導語:關(guān)于雅虎的出售情況日益撲朔迷離,國外媒體今天發(fā)表評論分析了楊致遠在其中的尷尬局面。他到底是買方還是賣方?代表著自己的利益還是全體股東的利益?而雅虎股東也不可能讓他兩者兼具,目前,要求他從董事會出局的呼聲可謂是日益高漲。
以下為文章全文:
在雅虎考慮出售的同時,其創(chuàng)始人楊致遠卻發(fā)現(xiàn)自己處于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。雅虎最大股東之一,對沖基金公司Third Point LLC在上星期五強烈要求楊致遠辭去他在董事會的職務,理由是楊致遠在雅虎交易案中過于考慮到自己未來對雅虎的控制力,而有些“任人唯親”。
該對沖基金公司稱楊致遠的舉動給雅虎股東制造了很多利益沖突,因為他作為雅虎董事,有權(quán)投票決定是否接受其他求購方的收購提議,該公司指出“楊致遠必須明確表明他到底是一個買方還是賣方,不可能兩者兼具”。此外,Third Point LLC拒絕就此事件作進一步的評論。
雅虎的一位發(fā)言人回應說:“楊先生是董事會9名成員之一,和其他人一樣他具有同等責任,并代表著公司所有股東的最大利益。”
16年前,楊致遠與大衛(wèi)·費羅(David Filo)一起創(chuàng)辦了雅虎。他最近之所以腹背受敵是因為他在公司擔任著多重角色。除了雅虎董事會的職務之外,42歲的楊致遠還擁有一個所謂“雅虎酋長”(Chief Yahoo)的頭銜。同時,他也是一位持有大約3.6%股權(quán)的大股東,而且一直以來,他都有著一種強烈的意愿,想保持雅虎的獨立性。
除掉目前的各種收購提議外,楊致遠還與雅虎股東們討論了另外一種方案,也就是由共同擁有10%股權(quán)的楊致遠和另外一位創(chuàng)始人費羅一起,再聯(lián)合其他一位愿意購買20%股權(quán)的買家來組成一個收購小組。而且,這個方案并不需要股東投票,也就是所謂的“融資資本充實”(Leveraged Recapitalization),公司可以回購其股票,從而提高其所占有的股份。
據(jù)知情人士透露,楊致遠一直在與私人股本買家進行商討,有時候還會由他本人牽頭來討論收購方案,同時也理清楚雅虎核心業(yè)務的潛力。而他的這些舉動也備受雅虎內(nèi)部及外部人士的質(zhì)疑,也就是他是否有資格去代表所有股東的最佳利益,而不只是想維護他自己的影響力和他所創(chuàng)辦的這家公司。
2008年,楊致遠回絕了軟件巨頭微軟(微博)以超出450億美元的高價購買雅虎的提議,此后,在一些投資者和前同事的心目中,楊致遠的信譽早已受損嚴重,而時至今天,隨著雅虎的價值日益縮水,這些人心中的不滿可謂是與日俱增。
一些知情人士表示,如果真的采取“融資資本充實”的提議,各收購方已被告知他們可以提名自己的董事會成員,還能得到一些雅虎的有效控制權(quán),而無需去整體購買雅虎。
然而上述人士也提到,一些潛在買家開始望而卻步,因為他們尚不明了楊致遠在這些交易中將會發(fā)揮什么樣的作用。
Third Point公司上周五表示,如果楊致遠還是想擁有雅虎的所有權(quán),那他就應該回避董事會關(guān)于此收購事件的任何討論,并辭去董事職位。今年9月,該對沖基金公司首次披露自己擁有5.15%雅虎股份,他們還補充說:“現(xiàn)在情況已經(jīng)很明朗,楊致遠根本就沒有與股東保持一致。”該基金還要求獲得兩個董事會的席位。
了解雅虎內(nèi)情的人士說,楊致遠早已聘任了自己的律師以處理潛在沖突問題。另一位接近雅虎的人士則稱,董事會尚未就楊致遠的動機而公開提出異議。雅虎發(fā)言人說,董事會和獨立委員會“在戰(zhàn)略審查過程中,將會發(fā)起、指導和監(jiān)督楊先生的任何舉措。”
另外一位知情人士則表示,楊致遠尚未組成任何小組來試圖獲得雅虎的控制權(quán),盡管他的確與一些私人資本運營公司探討過。該人士還談到,楊致遠曾多次向董事會表態(tài),他對任何能夠使雅虎回歸正軌的方案都持有開放接受的態(tài)度。
不過,P.Schoenfeld資產(chǎn)管理公司行政總裁皮特·斯切費爾德(Peter Schoenfeld)卻說道:“在雅虎舉行下一次年度會議前,這看起來仍然像是在設置障礙,而不是試圖解決問題。”該公司代表其客戶對雅虎進行過投資。
“董事會應該集中精力謀求全部股東的利益,而不是保護一小群股東的利益,”斯切費爾德強調(diào)。
為雅虎董事會提供戰(zhàn)略咨詢意見的哈佛商學院教授杰·羅奇(Jay Lorsch)則補充說:“如果楊致遠能夠不參與整個交易事件,對雅虎來說形勢將會更加明朗,因為楊致遠在其中有著太多利害關(guān)系。”
一些觀察員卻想淡化人們對楊致遠在雅虎收購案中作用的關(guān)注。美國貝克·麥堅時國際律師事務所(Baker&Mckenzie)律師杰弗里·科恩(Jeffrey E. Cohen)說:“對任何交易案的審批責任都應該由獨立董事會成員來擔當。”他還表示,如果楊致遠向交易委員會提交自己的提議,這會違反公司監(jiān)管規(guī)則。
知情人士表示,在雅虎解雇前CEO卡羅爾·巴茨(Carol Bartz)之后,楊致遠就開始越來越強調(diào)他在雅虎的存在感。上述人士透露,他積極參加了各種高層會議,并參與制定了工程和企業(yè)發(fā)展戰(zhàn)略,其中包括本周早些時候雅虎宣布以27億美元收購廣告技術(shù)公司Interclick的決策。
很多知情人士談到,多年來楊致遠在公司事務中發(fā)揮的作用和參與程度不盡相同,其中也包括在2007年至2008年底之間他第二次復出擔任CEO的時候。但是,除其他事項外,很多人也表示他一直在為公司定義雅虎的戰(zhàn)略,并在雅虎投資亞洲市場這一決定性舉措中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2008年,在楊致遠第二次擔任CEO期間,他一意孤行地回絕了微軟收購雅虎的提議。在去年的一次公開會議上楊致遠曾表示:“我知道自己將永遠都要對此事件負責。”(漆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