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深圳唯冠在北京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除了展示自家產(chǎn)品“唯冠i-Pad”的資料外,還稱蘋果曾用欺詐手段獲取iPad商標權。而在此之前,蘋果方面也曝光了香港法院關于iPad商標權的判決書,稱深圳唯冠拒絕履行將iPad中國大陸商標權(以下“iPad中國商標權”均特指針對中國大陸的商標權)轉讓給蘋果的合同義務,違反與蘋果簽署的協(xié)議。
此外,深圳唯冠重組顧問李肅還首次談到具體索賠問題,他表示8家債權銀行認可的蘋果賠償金額應該為4億美元,金額再低的話要與蘋果談判商定。
關于iPad中國商標權
●蘋果:已向唯冠購買10個不同國家iPad商標權
●唯冠:蘋果曾承認iPad大陸商標沒有賣
據(jù)了解,深圳唯冠與蘋果的糾紛延續(xù)多年,雙方的焦點在于,臺灣唯冠2009年以3.5萬英鎊向英國IP公司轉讓旗下所有商標的交易,是否包含深圳唯冠?
對此,雙方各執(zhí)一詞。
2月14日,蘋果在聲明中宣稱,“多年前,我們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10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。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(xié)議。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。我們在中國大陸的訴訟仍在進行中。”
但深圳唯冠認為,iPad的中國商標權并沒有包含在3.5萬英鎊的轉讓協(xié)議中,所以iPad的中國商標權不屬于蘋果。
“iPad中國商標沒有賣給蘋果是當年蘋果承認的事實,雙方還曾進行了長時期的轉讓談判。”李肅在昨日的發(fā)布會上表示,2010年8家銀行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后,蘋果還派律師與8家銀行協(xié)調有償轉讓iPad商標,但蘋果強行使用iPad中國商標后卻不承認當年的談判。
李肅還表示,至于iPad商標是不是賣給蘋果和蘋果能不能在中國大其陸使用iPad商標,根本不是唯冠公司承認不承認的問題,是中國法律容許不容許的問題。
而對于索賠問題,李肅在隨后訪談中表示,8家銀行認為應該是4億美元,如果蘋果愿意一次掏出4億美元,8家債權銀行將徹底放棄所有的訴訟,如果蘋果認為價格應該低一些,雙方就需要談判解決。“蘋果方面拒絕任何形式的談判才是事態(tài)嚴重的主因,不過此案越持久蘋果的罰款和賠償越多。”
關于iPad全球商標權交易
●蘋果:借助第三方公司收購iPad商標
●唯冠:蘋果涉嫌設局欺詐
在昨日的發(fā)布會上,深圳唯冠還對蘋果此前的iPad全球商標權交易提出了質疑,其中包括楊榮山是否作為集團公司的負責人簽訂商標轉讓合同,臺灣唯冠是否有權代理深圳唯冠等。
該授權書顯示,2009年IP公司和臺灣唯冠簽合同的時候,楊榮山并沒有到場,而是授權給唯冠公司的法務部處長麥世洪簽署相關文件。該授權書蓋了兩個章,一個是楊榮山的私人章,一個是臺灣唯冠的章。“從授權上來看,是臺灣唯冠的授權,不是楊榮山的授權。這些商標,不是在楊榮山名下,而是在唯冠名下。”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表示。
馬東曉進一步指出,對于商標權的轉讓,僅僅簽訂合同還不夠,還需要雙方共同到工商局辦理商標轉移,得到工商局核準并發(fā)公告以后,才意味著完成交易,而蘋果并沒有去工商局辦理相關的轉讓事宜。
此外,深圳唯冠方面還對全球iPad商標權的買家提出質疑。楊榮山表示,2003年蘋果在歐洲注冊IPOd時,唯冠就曾經(jīng)去阻止,后來因為各種因素放棄了抗辯;而在2009年8月,一家名為IP的公司,找到唯冠稱iPad商標與公司名相近,希望能購買該商標,并保證不與唯冠進行競爭。“IP公司此前提出的收購價格為2萬英鎊,該公司威脅唯冠:如果不出售商標,將對唯冠進行訴訟。唯冠鑒于當時遭遇經(jīng)濟困難,正計劃進行收縮,因此同意了該交易。”楊榮山認為,這是蘋果的精心設局,使唯冠此前低價出售iPad全球商標。“蘋果這種作法,就是欺詐。”李肅指出,理由是IP公司當時說不會和唯冠競爭,并且在特定條件下,用不公平手段取得iPad商標權。此外,李肅還質疑IP公司是蘋果的虛假公司。目前,深圳唯冠已經(jīng)確認正在準備委托美國公司起訴蘋果公司。
不過有業(yè)內人士指出,從來大公司要收購商標、域名之類的知識產(chǎn)權,都是通過代理出面。因商標、域名之類的資產(chǎn),雖然本身有一定價值,但只有背后有美譽度的產(chǎn)品或服務支撐,價值才會大幅增長,如果大公司自己出面買,肯定會遭遇坐地起價,所以通過“白手套”買更能反映其本身價值,也更符合經(jīng)濟規(guī)律。
關于香港法院的判決書
●蘋果:唯冠違背協(xié)議
●唯冠:蘋果繼續(xù)誤導
據(jù)媒體報道,蘋果此前聲稱的香港法庭在iPad商標案中支持該公司的判決書于周四曝光,該PDF文檔長達18頁,其次還有眾多疑似2009年時蘋果公司相關代表和唯冠工作人員的郵件曝光。
在該判決書中,法官HonPoon表示,唯冠的行為帶有受財務利益驅動的陰謀味道,其有理由相信該公司拒絕履行移交iPad在中國商標的義務,違背了與蘋果之間協(xié)議的規(guī)定。
判決書還稱,“所有被告的行為都表明,違反協(xié)議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損害蘋果利益。唯冠國際控股、臺灣唯冠電子與深圳唯冠都在唯冠CEO楊榮山控制之下,這些公司都拒絕采取任何行動,履行將該中國商標以合適方式轉讓給蘋果的協(xié)議。相反,唯冠集團試圖以此為商機,向蘋果索取1000萬美元。”對此,深圳唯冠另一位代理律師謝湘輝昨日向新快報記者表示,“這是蘋果繼續(xù)在誤導讀者,蘋果應該為此道歉。”他表示,香港的官司尚未正式開庭審理,所謂判決書應該只是程序性的確認文件,上述法官的言論也可能是在蘋果代理律師引導下的言論,是非正式的判詞。